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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智慧展馆,开发展览数据增值服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展览业信息化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展览业态”的要求,展馆建设与运营也应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加速推进智慧展馆建设,跟上展览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步伐。

展会主办机构是推动展览信息化的主要力量,通过构建线上营销网络、自媒体互动加强与展商和观众的联系、观众信息采集加强精准营销等,近期还有部分展会开展展馆电子地图与导航、观众数据分析等服务。而展馆信息化工作则主要聚焦在网络设施与运营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但是由于信息化工作具有技术高、投入大,需要数据积累才易见效的特点,非但大量中小展会无力涉足,即便大型展会在展览信息化的投入上也存在捉襟见肘的现象,而这就为展览馆通过建设智慧展馆、开展展览大数据服务创造了有利的市场空间。

   一、数据是展馆的核心价值

就像农业时代的土地、工业时代的能源一样,数据是信息社会的核心资源。一场展览会从策划、招展、开幕到闭幕,每时每刻都在生产数据,其中包括参展商信息、观众信息、广告信息、物流信息、搭建信息等等。由于当前各个展览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同,有的展览信息得到有效采集,有的展览信息未得到有效采集而白白流失。展览数据植根于展览会,然而其价值却在于共享互通。展览馆应通过大力发展智慧展馆,应用展览数据主动采集技术,采集参展人员信息、采集动态参观轨迹与展位停留时间信息、挖掘实时交互信息等,做到“你不采集我采集,你不应用我应用”,成为展览会综合信息采集的主体,牢牢把握展览数据服务的主动权,充分挖掘展馆展览数据的价值。

   展馆发展数据服务的优势

目前国内大型展馆每年举办近百场展览会,展览总面积数百万平方米,汇集了十几万家参展企业,上百万参展人员,近千万专业观众,同时还有涵盖全产业链的几千家展览服务企业在展馆场地上实施展览业务,其产生的人员信息、交易信息、互动访问信息等构成了“展览大数据” 。然而由于单纯依靠展会主办机构,展览信息数据之间缺乏有效连接、单体展会数据样本数量有限、成本收益率不高且缺乏放大机制、信息主体互相独立、互相竞争阻碍了互联互通等因素,展览大数据无法得到有效采集、分析与利用。

以展览馆为基础,通过交易数据电子化、全员门禁管理、人员动态信息采集、视频影像记录、人脸图像识别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将一场展览会所产生的各类信息采集记录下来,通过展览会数量的积累、时间的积累,其汇集的展览信息大数据将成为展览业创新的数据来源。同时,展览馆作为场地的提供者,对于在展览馆设施范围内发生的各项展览服务处于超然的管理者、监督者的地位,可以从监管的角度获取各类服务信息,同时由于展览馆本身同各种展览服务企业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因而也就减少了获取信息的障碍。此外,以展览馆为单位整合展览数据,大大降低了采集单位数据的成本,从而为展览业发展大数据营销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过建设智慧展馆,展览馆将实际发生的展览业务信息、参展人员信息、展览互动信息转化成数据信息,将数据信息充分整合、挖掘、分析作为创新的增值服务提供给展览业者使用,将展览馆平台化数据整合能力、移动互联网架构和数据采集系统构建成为展览馆新的核心竞争力。

   三、数据采集是展馆数据服务重要抓手

建设智慧展馆,应大力发展观众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包括投资建设门禁服务系统和与之配套的参展人员定位与识别系统。展馆业主将物联网技术与数据库相结合,通过为参展商和观众配发包含个人信息的RFID标签证件,引导并鼓励参展商和观众使用展馆免费提供的Wi-Fi环境,进而利用场馆里的感知设备,对其电子标签和Wi-Fi链接进行感知和识别,对其在展馆内的流动信息进行跟踪与衡量,得到参展商和观众在每个展厅及展台前逗留的时间等信息,并以数据库的形式保存下来。之后其他展览业者(包括主办单位、特定参展商、展览服务企业)甚至其他行业其他领域的企业都可以购买使用这些数据,通过数据分析了解到参展商和观众的个性化需求及兴趣,可对观众定向推送产品信息,也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相关厂商,以便厂商根据特定观众的需求推送特别的产品与服务,开展精准化营销。而展会主办单位也可根据相应的数据信息在来年的展会上为互相感兴趣的展商和观众开展贸易配对服务,开展二次营销。

展馆还应大力发展展览服务采集系统,建立可跟踪衡量的展览业务流程数据库,收集到的数据不仅包括在展览馆现场实施展览服务的企业(包括主办单位、搭建公司、广告公司、物流公司等)的基本信息、参展企业基本资料、各类展览服务交易信息记录等结构数据,还包括参展企业评论等反馈数据、展览服务企业网络平台行为记录、社交媒体评论等非结构数据。通过展览业务流程数据库,展览服务企业可以对交易数据进行跟踪及分析,预测各项展览业务需求,分析客户的交易偏好,并开展精准营销和创新业务,达到提升客户关系管理和服务创新能力的目的。而第三方征信机构也可从数据库中获取展览业务服务商的交易记录和获得的服务反馈,作为度量展览业务服务商征信的重要依据。

总之,展馆建设与运营应从展览业全产业链大数据的角度出发,大力发展展览数据主动采集技术,充分整合、包装各类数据资源,不但促进自身业务发展,还可将数据服务作为基础信息服务提供给主办机构以及各类展会服务机构进行二次开发,共同促进展览信息化发展。


来源:中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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