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展信合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我国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

2016年1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商务部印发了《展览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此项制度旨在建立以展馆经营者、展览组织者和展览服务商为主要调查对象的展览业统计监测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展览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增加市场透明度,优化市场结构,规范、引导和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一、出台统计监测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意义。

  随着我国展览业的快速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对展览业的统计工作亦愈加重视,社会各界对展览业的数据需求日益迫切。近年来,基于行业管理和国民经济统计的需要,商务、统计、贸促等政府部门和各地认真探索并积极开展展览业统计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无论是在展览统计的实施机构、实施方式、统计内容上,还是在统计标准、统计指标、数据来源和统计质量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统计标准不统一、指标体系不完善、统计口径不一致、统计渠道多头、数据质量不高等方面的问题。

  该制度的出台有助于展览业统计工作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国展览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展览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二)该制度的基本特点

  该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结合我国展览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趋势,确定了15个大类,60余项统计指标,涵盖了展览面积、参展商、观众和展会收支等核心指标,观众和参展商结构性细化指标,以及营业收支、外汇收支、从业人员等经济类指标,较为全面的反映展览业规模及发展水平、地区分布和市场格局。

  该制度包含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单位)制度和重点联系企业(单位)名录库,保证统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借鉴国际主流国家现行展览业术语有关标准,增强国内国际展览业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提高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全面性。

  二、我国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设计思路

  我国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设计体现出“服务应用、科学设计、保障质量、国际通用”四个方面的特点和原则。

  (一)以服务应用为导向

  统计制度体现了为政府决策和市场服务这一宗旨。统计范畴和指标内容设置,既有效兼顾了政府部门管理的需要,又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展览信息的需求。在宏观上,既反映了展览市场规模结构、发展现状、趋势变化,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市场布局和供需关系,为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在微观上,又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展览会项目举办情况,为企业开展商业活动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参考,增加企业的统计合作意识,从而更好地进行统计调查工作。

  (二)以科学设计为目标

  无论是关于展会题材分类、统计内容和方式,还是关于术语规范性和数据的共享均注重到科学设计。

  在分类上,以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充分结合我国展览业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的趋势和国际展会分类经验,对展会题材进行科学分类。

  在统计方式上,将抽样调查与普遍统计相结合,科学开展重点企业抽样调查,重在研究行业发展趋势;简化普遍统计内容,重在全面了解行业基本情况。

  在统计指标和术语口径定义上,最大限度地引用国内外现行展览业术语有关标准,增强指标设计的规范性和国际可比性。

  在数据交流上,初步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统计信息的共享机制,有助于实现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公安部、贸促会等相关部门的统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打破信息孤岛,尽量减轻企业报送数据的工作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三)以数据质量为保障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数据质量首先要强调客观真实性,其次要注重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 建立企业网上直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督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务部抽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认证的全方位统计监测工作体系。同时,综合运用行政记录和统计调查等方式,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逐步提高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准确性。将统计申报与当前展会行政审批备案环节相关联,与现行及将来推动实施的重点项目、信用评价、政策支持等措施相结合建立联动机制。

  该制度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与第三方展览数据认证机构合作,开展数据认证服务和信息公开,以市场化手段提高企业数据申报质量。

  (四)与国际惯例接轨

  结合我国展览业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该制度统计指标的设计基本上与现有国际通行的展览业统计指标类型和口径相吻合,引入了更多国际上通用的统计指标,丰富了我国展览业统计指标体系,便于将来开展国际比较。这将有利于我国会展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招商招展的规模和水平,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展会。

  三、我国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科学全面的统计指标体系,将最有价值、最具行业代表性的数据信息采集入库。

  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包含统计对象、统计范围、展览会的分类选择、统计指标体系结构、统计指标及术语解释、统计报表的构成等内容。

  (一)统计对象。

本制度统计对象为从事展览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企业(单位),包括展览会组织单位,展馆和展览服务商。

  (二)统计范围。

本制度展览会统计范围是,在展览馆里举办的以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参观、洽谈、投资、贸易和信息交流为主要目标的,由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各类人才招聘会、画展、节庆活动等举办地点不固定的,不在本制度统计范畴内。

  (三)展览会分类。

  该制度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结合我国展览会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的趋势,对展览会题材进行了科学分类。

  本统计制度的展览会题材分层为二级科目,即一级科目15个大类,二级科目79个小类。其中,一级科目分别是:

  农业、林业、渔业及农副产品, 食品、酒饮及服务, 能源矿产,工业科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医疗健康,金融,房屋建筑、装修及经营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日用消费品及居民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综合及其他等15大类(详见附表)。

  (四)统计指标体系结构

  统计指标体系由展览会项目情况、展馆使用情况、展览服务企业情况、展览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及其财务经营情况等五大类统计指标构成(指标体系基本结构见下图所示)。其中:

  展览会项目情况统计指标包括展览面积、参展商、观众、经营情况和基本信息等,其中前三项为核心指标,分别设有细化分项指标,用于反映展览会本身质量水平、行业地区布局和市场规模。

  展馆使用情况统计指标包括展馆出租率、接办展览会数量、展馆面积、经营情况等,用于反映展馆的地区布局、使用效益以及与展览会项目的供需关系。

  展览服务企业情况统计指标包括服务展览会数量、服务内容等,用于反映展览产业链发展规模水平、市场构成和竞争格局。

  展览业活动单位(企业)基本情况指标包括展览会主办单位、展馆企业及展会服务企业的人员、财务、资质认证等综合信息,用于反映展览行业市场主体规模及发展水平。

      展览业活动单位(企业)经营指标包括本地区展览会数量及构成、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税收金额等,用于反映本地展览产业发展规模水平、直接经济效益以及拉动其他产业发展的间接经济效益。




综合国际主流展览业统计指标和我国的行业管理运行实践,我国展览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关键指标在与国际主流指标保持相对一致的同时,还将增加与展览行业及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经济指标,全面反映我国展览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对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贡献程度。

)统计报表构成

本制度统计报表由基本信息表、项目表和财务经营情况表组成,其中项目表为月度和实时报送,其他统计报表为年度报送。

《展览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基本信息表,反映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境内展览会项目举办情况表》和《展览场馆举办展览情况快报表》为项目表,及时反映举办展览会项目规模、参展参会企业等相关情况;《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展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表》为财务经营情况表,反映展览活动单位财务经营状况。(附表略)

四、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

展览业统计制度的实施,既兼顾了政府宏观管理的需求,又服务于行业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企业了解并受益于数据统计的成果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自愿申报的积极性。

第一,建立全国统一、高效的展览业大数据库。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放,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完善展览业数据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形成全国性、高效率的展览业综合数据库,提升展览行业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开展数据分析和预测预警。利用大数据分析,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展览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政策制订、市场调控和公共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逐步将统计数据应用与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结合,为优化展览行业布局、规范展览市场秩序、调节展馆与展会项目供需关系管理服务,为展览会项目引导支持及扶优扶强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建立大数据信息产品发布机制。利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推动行业中介组织深入挖掘和研发展览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对展览业大数据应用成果的宣传和推广,为国内外展览企业了解展览市场格局、竞争态势及未来走势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撑。例如,以展览会举办项目实时申报信息为依托,编发展会数据季度快报,以年度申报信息为依托发布全国展览业年度发展报告,推出展览会竞争力评价指数等。

第四,建立面向公众的权威性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国性展览业数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企业申报的基础性数据公开,并对平台及认证展会项目进行全球性营销推广,提升平台品牌力和价值,吸引更多国外展览集团、国际展商和采购商关注平台信息,使平台逐步成为国内外公众及业内人士了解展览会情况的权威官方渠道,成为中国品牌展览会“走出去”的重要窗口。这不仅为国内外参展参会企业合理选择展览会提供便利,也为展览企业开展国际同台竞争和合作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数据支撑,引导展览企业利用数据平台开展市场拓展、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同时,通过平台自身使用价值,增强国内展览业活动单位对数据申报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申报积极性。

第五,探索开展数据认证服务。对会展观众和展览数据进行认证是当今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有效开展展会营销尤其是全球性营销的最佳手段。开展与第三方数据认证机构合作,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展览数据认证,并通过全国性展览业数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认证展览会进行统一对外宣传,增强获得展会认证企业的荣誉感。

开展数据认证服务,有利于推动展览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重点展览会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开展数据认证服务,有利于培育和健全中国展览产业链,为第三方展会服务机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

开展数据认证服务,有利于彻底改变中国展览市场数据造假的乱象,为行业主管部门下一步开展展览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诚信、有序的展览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来源:中展集团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办公楼一层信息部

电话:010-8460 0000

邮编:100028

邮箱:ciec@ciec-expo.com

COPYRIGHT (©) 2017 北京中展信合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47871号-2